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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30     |     点击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通知,2016527日,力帆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04,640,000股股份质押予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3%,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力帆控股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力帆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出现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620,6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此次股份质押后,力帆控股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505,7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49%,占公司总股份的40.26%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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