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7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610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61024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按原持股比例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使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3.43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7.35亿元,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增资后,财务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新业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按原持股比例对财务公司追加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使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6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16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100%不变。
本次追加投资扩大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直接提高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资本实力,而且有利于扩大重庆力帆摩托车产销有限公司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强化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经营指标与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