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74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74月24日(星期)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