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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3-09   |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1年3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将知识产权部的职能和人员合并至法律事务部,撤消知识产权部,并将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事务中心,对审计监察部职能作部分增加并更名为审计中心,另拟增设战略研究中心。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在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从事乘用车KD件生产制造。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为汽车设计、研究、开发,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重庆三轮摩托车制造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重庆三轮摩托车制造分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九龙坡区含谷镇净龙1社68号,经营范围为组装三轮摩托车及零配件生产(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委派赖永华为该分公司负责人。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拟设立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拟在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从事乘用车KD件生产制造。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经营范围为:汽车设计、研究、开发,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召开,经董事会12名董事通讯表决,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筹)的议案》,根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投资主体为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目前持有重庆市工商局于2009年9月24日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渝园500904000003775),注册资本为7亿元,实收资本为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尹喜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住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开大道1539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制、开发、制造、销售力帆牌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营业期限为至2035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全部由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重庆力帆乘用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乘用车KD件生产制造与销售。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乘用车业务的快速增长,而乘用车二期5万辆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为提高乘用车的生产效率,现拟投资新建乘用车KD件工厂,生产专供出口的乘用车KD件。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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