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力帆乘用车二期焊装车间即将新建一条包边生产线,现针对本项目土建部分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单位名称: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二、招标工程名称:力帆乘用车二期焊装车间新建包边机生产线土建项目
三、招标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开大道1539号力帆乘用车公司二期焊装车间内
四、标书递交地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下午5:00之前送至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工程部。
六、开标地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标工程概况:本招标工程是在力帆乘用车公司焊装二车间内西侧靠南第2跨(南3/B至16/B,北3/C至16/C)的位置,修建3台包边液压机及行车设备基础。本工程由正规设计院设计施工图,按图施工,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可以联系看现场。
九、招标范围和承包形式:招标内容包括原有土建钢结构拆除,新建土建工程及相关水电气公用设施安装。
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十、工程工期:商务谈判时具体洽谈,工期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进行计算。
十一、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品、并满足设计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十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是建筑施工类企业,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投标时候必须出具本单位营业执照,否则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十三、投标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密封后报送投标单位。
十四、投标书主要内容:投标单位报价按2008定额定额自愿下浮值;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质证书等;公司近期工程业绩;其他自愿提供的有利条件。
十五、工程结算及相关事宜
1、本工程项目按土建三类、安装按三类取费(取费表见附件);未计价材料、主材单价由甲方核价。材料价差只计算税金。
2、工程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执行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配套取费的文件、政策规定。
3、其它取费规定:人工结算价(土石方人工按28元/工日、土建人工按31元/工日、市政人工按31元/工日,安装人工按32元/工日)调整后计入按实计算费用栏。签证用工按50元/工日结算(含税金,包干)。
4、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乙方提供三家品牌,由甲方核定品牌价格后,进入决算。
6、甲方指定水、电接口(不论远近),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已含在临时设施费中,不另行计费。
十六、款项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所有付款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中标单位需开具建筑业发票。
十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取电汇或到重庆力帆乘用车公司办公大楼2楼财务部出纳处递交现金。逾期未交纳保证金,投标无效。中标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在开标次月予以退还。本次招标免收标书费。
十八、定标
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根据,合同将授予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禁止一切恶意竞争,投标单位中标之后,招、投标双方将另行签定合同。招标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在签定合同时,招、投标双方在合同中再作约定,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十九、联系方式:
地址:渝北区鸳鸯金开大道1539号,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科 任正东
电话:023-61663815,18523520866,传真:023-6166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