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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微车生产基地搬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5     |     点击量:

尊敬的各位朋友:您好!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微车生产基地搬迁项目(二期)拟进行建设,业主单位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工程开发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本工程开发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开发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本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微车生产基地搬迁项目(二期)
项目概况: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拟在同兴工业园区实施微车生产基地搬迁项目(二期),项目总征地面积共计32hm2(建筑面积共计158178.4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00辆微车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6532.64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影响
      该工程的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设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针对施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沿线重要敏感点的位置,合理利用地形,减少挖填方量;同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沉砂池处理,经过处理的废水达标排放或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严格控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推行湿式作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预防为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选用低噪声作业机械及施工方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此,工程建设将采取相应的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绿化等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等措施,以尽量减少工程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减小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分析工程建设方案,收集工程区评价相关资料,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初步意见,将公众初步意见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中,形成环评报告初稿,环评报告初稿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网上等公示;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可能对环境影响基础上,建设单位会同评价单位通过调查表形式向可能受工程影响公众征求环保意见与建议;将合理可行的公众意见与建议纳入评价报告中。建设业主按照环保局批准文件以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环境保护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准文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能投入生产。
       主要工作内容: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四)本次公告目的
    (1)初步征求公众意见,将合理意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初稿中。
    (2)给公众获得工程建设及环评初稿等相关资料的途径,以便公众提出更好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
    (五)资料获取方式及公众提出意见返馈方式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通过工程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返馈意见;工程建设情况及评价报告书初稿等相关情况可在本公告贴出10个工作日后可到在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或http://www.lifan.com/网上查阅。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环评初稿基础上,我公司将通过发放调查表或公众座谈会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仍可通过以下通讯方式返馈意见与建议。
     (六) 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1668060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23-68725175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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