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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2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111日(星期)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涉外业务占比较大,其中包括出口和新增加的进口业务,而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卢布和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业务汇兑及美元负债的汇率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以来,受贸易战及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变化、各国经济状况影响,美指及人民币指数均出现较大双向波动,导致全球汇市汇率涨跌不定,公司2018年对汇率风险多数采用自然对冲方式,部分业务和负债采用了远期锁定方式。2018年度公司远期购汇锁定6524万美元兑人民币,均为匹配负债锁定;远期结汇锁定约124.3万美元兑人民币,均为匹配业务锁定。随着全球经济波动,各国货币政策分化,人民币深入汇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大。在此背景下,公司认为在2019年有必要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及美元融资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互换、及结构性组合产品,以上产品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企业可通过以上产品与银行签定协议,从而锁定未来结购汇成本、或取得未来结购汇权利。而所有衍生品交易的必须以真实的贸易收支、或外币投融资为背景,并以银行与公司所签的衍生品交易协议及双方确认的交易手续为准。
三、2019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及时间
1、 额度:公司预计2019年出口销售美元回款约3.9亿美元进口约1.4亿美元,进出口总额约5.3亿美元;美元负债额预估为2.2亿美元;两项总计约7.5亿美元。为规避汇率波动影响、套保成本和产品利润,提议公司在2019年1月至12月累计发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25亿美元(即:7.5亿的70%)。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牟刚先生在5.25亿美元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同时拟授权叶长春先生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2、 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的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或投融资背景。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涉及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12

 

 

l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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