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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3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412日(星期在公司11楼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4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会议应出席监3名,实际出席监3监事彭家虎先生书面授权委托职工监事刘莉霞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核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2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需配备的人员情况和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审核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该议案。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844,23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金额约为11,161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审核意见: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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