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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50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28日(星期)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1025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长周宗成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40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50名调整为31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00万股调整为7,182.5万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长周宗成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03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2.58/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1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周宗成先生、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16,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相关文件。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汽车”)分别与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致金融”)、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普华”)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吉致金融和智慧普华将为睿蓝汽车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分别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服务帮助终端客户从睿蓝汽车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产品,由睿蓝汽车提供贴息支持,睿蓝汽车向吉致金融和智慧普华支付的贴息总额不超过2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与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吉利”)签订《LX-1/FE-5/NL-4/GE-15车型沿用技术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宁波吉利授权相关车型技术给睿蓝科技用于开发整车、零部件和配件,睿蓝科技向宁波吉利支付的总许可费为22,506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戴庆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睿蓝科技与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智汽车”)签订《车型委托开发协议》,委托吉智汽车进行车型/项目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预计开发费总额88,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周期1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2022年111414:00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召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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